近日,银监会回应了媒体关于境外商业保理业务的提问。详情可以咨询合泰企业李小姐
1)根据目前的监管政策,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企业是否有明确的异地经营要求?是允许、不支持还是禁止?2)_上述企业注册所在地是否只保留-个职能部门,其他部门(如风控、财务等部[ J)是否可以跨省市工作?
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银监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对于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企业异地经营没有明确的监管要求。但在监管方向上,除反向保理和融资租赁业务的承租方或出租方为集团内部关联企业外,配套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企业主要服务于当地市场,深入挖掘当地市场。同时,监管不鼓励登记所在地与实际营业地点脱节,或只在登记所在地设立少数职能部门,其他部跨省市工作。
随着近年来“海南保税港"炒作热,商事主体注册数量急剧增加,所以很多投资者都想将海南设立为区域总部,那么海南商业保理公司注册后能否在其他地方运营?从以上回答可以看出,监管不鼓励登记所在地与实际经营场所脱节,或者只在登记所在地保留少数职能部门,其他部]跨省市开展工作。沮丧并不意味着做不到,而是不推荐。但在海南,需要租用办公空间,建议租用地址在100平米以上,而在深圳,则不需要租用办公空间。